内蒙古国税局举办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师资培训

04.03.2015  17:31
      随着企业所得税法的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自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共41张,申报表中既充分反映了企业财务数据,又全面地汇总了税会差异,同时还囊括了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等信息,属于在中国税收征管历史上最全面、最系统的纳税申报,这种立体式、全方位的申报,既方便了纳税人正确填报,又方便了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数据的采集,为税务机关开展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税收政策评估提供了基础信息。

        1月12日至20日,内蒙古国税局分别在赤峰市、包头市举办了两期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师资培训班。此次培训为期六天,授课老师为学员们系统讲解了新纳税申报表的设计理念、报表体系、填报要求、政策口径、逻辑关系、信息化管理等内容,教学方法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培训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为日后全区开展大规模的内部培训及对外宣传辅导奠定了坚实的师资基础,从而为顺利贯彻落实新申报表的填报工作赢得了先机。

      区局所得税处及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大企业税处等相关处室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及全区国税系统14个盟市局140多名从事税政、税源管理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