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盛都五证不全要求交全款 上千名业主进退两难
聚焦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系列报道②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12日电(曹桢)9月2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恒泰盛都”楼盘的50多户业主聚集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业主们像这样的“聚会”已有多次。
延期交房、五证不全、无法按揭、要求全款……开发商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的这些问题,让上千户签下认购协议或合同的业主,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很多人因此延误婚期,同时开始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走上维权的道路。
业主被要求交全款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延期交房,这似乎已经成了开发商的“惯例”,业主对此也有了心理准备。延期9个月后,开发商发给业主的通知,才真正让业主心生怒气。
据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了解,恒泰盛都住宅楼分三部分,包括商品房、团购房和回迁房,团购房是由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组织本系统的职工共同购买,约有1000户。多数商品房业主在签订认购协议时,交了30%的房款,协议按揭付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而团购房业主,按照认购合同的约定,公积金贷款业主交了50%的房款,分期付款业主则已交了95%。
开发商表示,目前商品房B区1、2号楼以及部分团购房已经达到交房条件,但要求业主交齐剩余房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在团购房业主谷女士提供的一份《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中看到,计划交房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付款方式为公积金付款。直到今年8月份,谷女士收到恒盛泰房地产发来的短信,称“请大家在2015年8月13日前来我公司办交接手续和补交房屋尾款,我公司承诺按现有政策办理交房事宜。逾期视为放弃认购。”短信中说:如果业主仍然要房,即在入住费用基础上仅加3000元房屋总价调整费用为大家办理交房事宜,并我公司将在8月12日之后,在房屋总价上调3000元的基础上以每三日房价上调100元标准调整房价,房价调整至5300元/㎡时为最高点。据悉,团购房的价格为3400元/平方米到3900元/平方米不等,业主从今年1月份起,陆续接到收房通知。
按照认购协议,商品房B区1、2号楼的交房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直到今年9月,业主们陆续收到开发商的短信,称“因政策性原因,银行停止项目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故约定以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购房的业主,需办理入住时补交房屋剩余款项”,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到25日。
如此强制性的要求,让业主难以接受。在和开发商几次交涉未果后,9月16日,200多名业主聚集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当日,玉泉区政府信访局给出的答复是:业主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局受理事项,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9月23日上午,业主又向呼和浩特市信访局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还是“不予受理”,理由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9月21日,新华内蒙古频道在恒泰盛都现场看到,商品房B区1、2号楼楼前仍在施工,部分楼层的窗户还未安装玻璃。现场施工方负责人何先生说,楼前正在开挖路面铺设天然气管道,楼内电梯正在调试,已达到交房的条件,但并未经过验收。
9月21日,B区1号楼楼前路面正在开挖
团购房业主“逾期”未收房成被告
因为没有在开发商要求的期限内办交接手续和补交房屋尾款,从今年6月份开始,团购房的部分业主陆续被恒盛泰房地产起诉。团购房业主谷春霞和同事陆勇,8月底成为最新一批被告。
谷春霞告诉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这一批共有8户业主被起诉,他们的交房时间,被要求是7月24日到27日。到7月27日业主没有收房,随后几天便收到法院传票。8月20日左右开庭时,开发商代理律师提出,《恒泰盛都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无效,销毁后将收回房屋,等公司有资金时为业主退还已交的50%房款。对于开发商的退款承诺,业主们并不抱希望,他们希望根据认购合同的约定,拿到钥匙,并通过贷款交清剩余房款。
9月22日,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见到13号楼的部分团购业主,他们同样也成为被告。陈女士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明确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付款,已交50%房款。今年年初,她第一次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直到今年6月,共收到4次通知,但因认为开发商要求不合理一直没有理会。6月份,陈女士收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的传票,通知其被恒盛泰房地产起诉。开发商起诉的理由是业主迟迟不办理交房手续,现将销毁认购合同,收回房屋。
几名被起诉的团购房业主告诉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团购房业主被分批起诉,每一批都有10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