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交警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13.12.2017  16:40

            为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按照市局、支队关于组织开展疏堵保畅交通秩序大整治的统一部署要求,新城大队在辖区重点的城区路口路段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超员、超载、超限、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及其它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位于腾飞路与新华东街交叉路口北向南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车满载着4个人迎面驶来。见此状,正在路口执勤的新城交管九中队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示意该驾驶员靠边。面对交警的检查,电动车上的其他三个人上前向交警解释,称都是一个工地的,看着路不远,正好也能坐下我们四个人,就想着挤一挤的。执勤交警当即告知了驾驶员和乘车人员超员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处罚依据以及存在的危险。随后,大队组织电动车驾驶员在路口参与交通安全学习活动,同时责令另外两名人员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在位于新华东街与东二环交叉路口,北向南行驶的一辆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只见该电动车上载着满满的货物,后座的货物都高出驾驶人很多,摇摇晃晃的,很不安全。电动车驾驶员称自己是德邦物流的,送快递的,车上的货物都是双11的快递,由于这几天的快递异常多,所以就想多拉快跑,没想到被交警发现,于是大队民警令其转运货物,并在路口“摇旗”,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集中整治行动中,像这样的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很多,当天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50余起,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都非常危险,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非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交警可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新城大队将投入充足警力,在城区重要路口、路段继续大力开展治理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还会酌情组织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参与交通安全学习活动,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做好疏导保畅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