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丽北疆·内蒙古漫画艺术作品展开始征稿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殷切期望,繁荣和促进内蒙古漫画创作事业,发现和培养漫画艺术人才,全面展示内蒙古漫画艺术创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决定在第十三届草原文化节期间举办“亮丽北疆·内蒙古漫画艺术作品展”。
一.展览时间、地点
2016年6月至7月于内蒙古美术馆展出。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画报社
三.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为近年来创作原稿,每位作者送选作品不得超过三件(组),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50cm。
2.作者须对其参展作品具有合法的、完整的著作版权。
四.征集时间及报送要求
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截止(以邮件送达日期为准)。报送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需贴附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1.由展览承办单位组织区内外专家对所有送选作品进行评选,拟展出作品150件,评选出的作品将在第十三届草原文化节期间展出;
2.主办方将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3.展览将编辑出版《亮丽北疆·内蒙古漫画艺术作品集》,相关作者每人获赠一册;
4.主办方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展览开幕式。
六.活动须知
1.所有送选、参展作品均于展览闭幕后向送件人退还原件;
2.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宣传、研究、摄影以及出版权;
3.凡送选本展览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主办方保留以上全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作品收件地址: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新华大街43号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邮编:010010;
2.联系人:于江、卢宏,电话:0471-6961775、6268986。
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