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闭幕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补选13人为自治区人大代表

17.01.2015  00:53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

   补选13人为自治区人大代表

  

   本网讯(记者范悦怡) 1月16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闭幕,会议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邢云、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稿)》;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人事任免事项。

  近期,自治区部分盟市分别补选艾丽华、田继生、白玉刚、包振玉、苏和、李永刚、杨博、陈功明、范勇、罗青、萨仁、常青、韩宪军为自治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艾丽华等13人的补选符合法律规定,其自治区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稿总体表示赞成,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反映了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对今年工作的部署,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符合实际,同意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组成人员认为,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实效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本次会议,书面印发了三个盟人大工委的述职报告,之前常委会主任会议首次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盟工委工作述职,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盟人大工委工作指导的有益尝试。下一步,还要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试行盟人大工委向常委会述职工作。

  会议指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大会意义十分重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

  会上,王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