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邀请19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
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天津团、贵州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于9月10日至9月14日走进内蒙古,对内蒙古检察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走访视察。
9月10日下午,在视察汇报会上,最高检公诉二厅副厅长刘彦表示,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络人大代表和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今年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也是最高检、各省级检察院换届的第一年,检察工作如何服务大局,履行好检察职能,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因此,我们请代表不远千里来到内蒙古,为检察工作把脉,提意见,提建议,提批评。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表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坚持检察工作人民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根本保证。简小文介绍了内蒙古检察机关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改革“精装修”;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做强法律监督;聚焦司法保护,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焦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简小文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自治区工作大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更大贡献。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对内蒙古检察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进步。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出席汇报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主持汇报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巡视员张秀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迎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在随后的几天里,代表们将奔波数千里,对兴安盟生态恢复情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呼伦贝尔市的智慧检务、公益诉讼工作等情况进行视察。
参加此次视察的19名全国人大代表有:才华、王艳、孔晓艳、冯忠华、巩建丽、李刚、杨宝玲、张智龙、郭红静、韦波、左文学、华茜、杨昌芹、何琳、余维祥、罗应和、郑传玖、袁昌选、殷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