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 认真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01.03.2018  16:35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力争使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落到实处。

2018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收到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其中:人大代表的议案20件; 政协委员的提案15件。

议案、提案办理将按以下步骤和时限进行:

1、座谈、走访、弄清问题。承办分管领导及承办处室应积极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真诚沟通,了解真实意图,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2、组织力量,搞好调研。要抓住议案、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力求达成办理共识。

        3、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属主办件应自行组织研讨拟定初步方案,并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络,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力求达成办理共识;属协办件应主动配合主办单位搞好调查走访,并积极提供协办意见。 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难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4、征求意见,确保满意。承办处室在答复前,必须通过上门走访、座谈沟通等方式,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相互沟通,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委员的认可。

5、整理答复意见。各承办处室在整理答复意见时,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议案、提案,请在收到议案、提案10个工作日内登录议案、提案系统提出申退意见、理由及建议承办单位, 同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调整意见,并汇总备案。          

6、正式答复。受理议案、提案少的承办处室在4月底前,受理议案、提案较多的承办处室在7月底之前,将答复意见和征求意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议案办和政协提案委办行文回函答复。本办所承办的议案、提案将按要求圆满完成,力争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