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实施五举措确保28294人精准脱贫

15.04.2016  13:25

乌兰察布市经过精准识别,共确定全市贫困人口13.7万人。按照中央“五个一批”、“六个精准”  脱贫要求,通过实施五项举措扶贫,2016年确保28294人实现精准脱贫。 

一是实施生态补偿实现脱贫。在生态补偿脱贫方面划定了四子王旗荒漠化草原区、北部生态脆弱区、燕山——太行山特困区、退耕还林与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天然林与人工林生态保护区5个生态功能区,制定了生态保护规划、易地搬迁规划、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3个专项规划,同时实施好2大生态建设工程,并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和资金向5个功能区倾斜。2016年通过生态补偿实现908人脱贫。

二是实施易地搬迁脱贫,通过易地移民搬迁实现14694人脱贫。特别要结合扶贫政策,支持和鼓励贫困户进城买房,对贫困户进城买房并取得产权的按易地移民、农危改政策给予补贴;对进城务工的贫困户,逐步探索住房公积金申贷办法,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购房按揭贷款。

三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主要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能力的贫困人口,要统筹实施好民政救助、医疗救助等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实现7142人脱贫。

四是实施发展生产脱贫,坚持“龙头带动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抓企业、抓项目,灵活使用好各类扶持项目和扶贫资金,促进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实现3160人脱贫。种植业要构建农户和企业利益联接机制,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燕麦、马铃薯特色种植业;养殖业要鼓励贫困户加入养殖合作社,或为企业打工增加收入,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

五是实施发展教育脱贫,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障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2390人脱贫。在落实好目前各项教育补贴政策基础上,制定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在学业上的辅导和帮助,将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贫困家庭孩子全部纳入免费职业教育,对于完成学业的贫困家庭学生,要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并给予特殊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