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添11件内蒙古著名商标
2015年年初,内蒙古中厚钢板有限公司、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虹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的11件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内蒙古著名商标。至此,包头市已拥有内蒙古著名商标83件。
近年来,包头市食药工商局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帮助企业争创内蒙古著名商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全市商标企业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和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各地举办的博览会、品牌节和推介会等活动,使本地产品走出去,不断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加强调研,增强企业争创著名商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优势企业商标品牌的指导力度,采取主动上门、重点走访等形式,开展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情况调查,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在争创著名商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开展行政指导。通过推行“四书一卡”制度,指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盘活商标资源,扩大商标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是强化监管,依法开展对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特别是加大对本市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内蒙古著名商标企业的跟踪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包头市“5421”战略定位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继续加大著名商标的争创和保护力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和社会消费信心,积极为新常态下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