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9.07.2015  20:07

 

7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5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2015年上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作为政府重要的服务部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为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全区2015年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主持人:

我介绍一下今天出席发布会的领导和同志: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人社厅新闻发言人丁飞

就业促进处处长王林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杨亦歆

劳动关系处处长高鹏博

医疗保险处副处长色登敖其格

我是厅政策研究和宣传处云霞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厅机关其它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请丁飞副厅长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二是请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下面,请丁飞副厅长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丁飞: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多年来对人社事业的支持!下面我将2015年上半年我区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作一介绍。

年初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都取得了新进展,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丁飞:

第一,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精准发力,定向施策,全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6月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2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9%。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低于年初控制目标0.5个百分点。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继续做好2015年“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才储备”等基层服务项目,启动了“基层就业万岗行动”,开展了第二届“万达杯”创业大赛。印发了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就业贷款管理办法,从今年起,每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贷款20亿元。积极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组织了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人才招聘活动。截至6月底,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6.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1%,扶持大学生创业3058人,创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二是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截至6月底,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2亿元,各盟市创业发展资金到位2.24亿元。全区创业培训2.6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53%;成功创业1.9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28。三是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牧民就业创业、维护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上半年,全区农牧民累计转移就业223.5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1%。四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完善了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范围、认定要求以及退出机制,制定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条件、建设目标和评估标准。认定呼和浩特市环城职业学校汽车维修、包头市职业学院电焊工等9个品牌为自治区知名培训品牌。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积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全区“三定”式培训占培训总数的66%。1—6月份,全区城乡技能培训13.85万人,完成计划的53%。全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完成计划75%。五是强化就业援助工作。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落实,上半年,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区为82户困难企业,落实稳岗补贴资金5232.23万元,惠及2万余名企业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2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4%。帮助313户“零就业”家庭中317人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六是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云服务”和“微应用”的信息科技手段,积极开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实现网络与现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服务状态与数据统计的联通与互动。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16个旗县60个乡镇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了国家试点范围。上半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现场招聘会和就业洽谈会398场,用人单位1.65万家,提供就业岗位34.73万个。

丁飞:

第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年度扩面任务顺利推进。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32.42万人、724.78万人、1002.68万人、236.63万人、291.69万人、295.5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3.2%、94.9%、99.8%、99.8%、99.2%、98.5%。5项社会保险累计征缴228.06亿元,同比增长6%。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统一了全区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待遇标准,基金统筹管理使用权限等。完成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起草报送工作。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对参保人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大病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超过50%。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明确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促进了就业稳定。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在全区建筑行业开展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这项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三是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206元。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全区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3%和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社平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四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首批“内蒙古12333”民生服务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完成,截至6月底,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达到1587万人,其中,上半年新增发卡26万张。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区统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已基本核对完成。部署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丁飞:

第三,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人才强区工程”,着力抓好人社部门承担的任务。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班1个,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3个。启动了2015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开展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新申报18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后5年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继续实施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组织指导第二批城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了全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启动了“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截至6月底,全区职业技能鉴定11.1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83%、53.15%。三是人才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等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加强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半年,各项人事考试报考人数共计37.54万人次,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完成。

丁飞:

第四,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了2015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参考人数达17.4万人,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在实地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拟定了旗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锡林郭勒盟开展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法,在区直单位首次开展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试点工作,组织了2015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1926人,目前正在组织面试。今年军转安置工作,将在区直单位继续采取积分选岗的安置办法,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丁飞:

第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调研、测算、模拟套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等三个实施方案,人均增加300元左右,目前各地区、各部门调标增资工作已兑现完成。二是着力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截至6月底,签订工资集体专项合同4.38万份,集体合同4.44万份,有效保障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40元,平均增幅为10.44%。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13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

丁飞:

第六,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许可。从5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用工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核查工商登记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督促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掌握工商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23.4万户,全区已备案职工132.49万人。二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盟市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成80%,旗县级完成74%。大中型企业和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完成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均达到80%以上。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案外调解处理案件633件,累计立案受理争议案件5594件,审结4727件,结案率78.96%,涉及劳动者人数1.38万人,涉案金额2.27亿元。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目前已覆盖到11个盟市。开展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等5项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33万户,涉及劳动者74.28万人,补签劳动合同4.27万人,督促缴纳社保费247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6.12亿元。

丁飞:

总体看,上半年全区人社领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近期,我们将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中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主持人:

谢谢丁厅长。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欢迎大家提问。请媒体朋友在提问前先报所在新闻媒体名称。

呼市晚报:

从刚才通报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全区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那么,现在已经进入高校毕业生毕业季,而且下半年经济下行的压力还将持续,请问,从人社部门掌握的情况,当前全区就业工作面临形势如何?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积极措施,促进就业创业?

王林:

从就业总量看,下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就业总量矛盾间断性扩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不减,今年有15.6万名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下半年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就业结构看,随着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关系将发生新的变化,就业的主要矛盾,正向结构性矛盾为主转变。一方面,产业转型升级对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突出表现为招工难、技工短缺和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等结构性问题。另一方面,化解产能过剩以及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重,可能带来企业裁员和结构性失业问题。

从就业机遇看,一是随着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一轮创业就业政策出台和实施,创业就业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创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将进一步增加。二是结合自治区五大产业基地建设和一路一带战略,新建和续建的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将进一步提升就业拉动能力;三是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扶持的力度,中小企业逐步将成为就业主渠道之一。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辐射效应是今后解决就业的主渠道。

下半年,将在完善落实政策、鼓励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农牧民转移就业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力度。抓紧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符合自治区实际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盟市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当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策落实评估,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力度。大力实施“创业内蒙古(2016-2020)”行动,初步拟定启动“创客筑梦”、“创业引领”、“创业筑巢”、“融资畅通”、“青年创业”、“返乡农牧民创业”六项计划。开展互联网+创业园项目建设,加大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扶持力度,拟建成以呼和浩特市为总部,向全区各盟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辐射的1+N电子商务网络创业集群。

三是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力度。突出抓好。继续推进自治区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好创业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和创业成功率。实施“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强化就业服务,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并鼓励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

四是加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牧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推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抓好自治区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打造家庭服务骨干企业和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品牌。

五是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对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九类人员的实名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就业信息监测工作。加强对各盟市“万人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使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完成2015年培训3000人以上的任务。

                                               

 

内蒙古电视台:

关于医保我有两个问题。

一是希望深入了解一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新的进展。

二是我们关注到,李克强总理在7月2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落实情况怎样?待遇水平如何?

色登敖其格: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四个特点。

缴费低。与其他保险相比,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更体现了社会公益性,属于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也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个人缴费为年工资的2%,大约100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个人每年缴费50元——300元左右,各级财政补贴今年为每人380元。

覆盖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城镇户籍人口,从新出生的婴儿到耄耋老人,都可以参加医保。目前,我区城镇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002.68万人,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保得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所有参保人员中的患者,不分病种,既有门诊也有住院。而且同一种疾病可以再次获得保障,不增加保费。目前,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保障体系。

报得高。目前,我区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83.88%,居民医保为70.92%。在全国排位在前十位,普遍高于周边省区。今年,我区进一步将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85%和75%左右。

此项工作的最新进展:

一是实施了新生婴幼儿参保制度,新生婴幼儿可按父母或母亲身份证号参保,实现了落地参保,确保新生婴幼儿及时获得保障。

二是开展了白血病等恶性疾病靶向用药报销工作。先期涉及8个恶性病种12种靶向用药,解决了这8种疾病患者门诊住院用药费用高、无法报销的问题,在全区乃至全国反响良好。

三是全面开展了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为解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比例偏低的问题,我区在全区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开展了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进行再次报销,有效提高了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

四是推行盟市级统筹和开展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截至2014年年底,我区所有盟市实行了盟市级统筹,本盟市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享受同等待遇。从2014年底开始,我区开始探索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在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进行试点,准备今年全区全面实施。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后,各地参保人员持卡异地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

关于大病保险工作的落实情况是这样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采取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形式,主要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患者罹患重特大疾病后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其资金来源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一年度的结余,个人不再缴费,按人均筹资额度的5%筹集,大约每人每年20元左右。报销比例按国家要求是50%,目前全区平均水平为58%,个别盟市的个别段位可达到90%。大部分盟市不设起付线,设起付线的地区大部分在7000—15000元左右。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四个盟市不设封顶线。

呼市新闻网:

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加强人才培养我有两个问题。

一是想了解一下,自治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开展情况?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从人社厅门户网站了解到,在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培训方面,自治区开展了“511人才培养工程”,请问工程主要侧重选拔哪些人出去学习,基层的优秀人才有没有出国学习的机会,511人才培养工程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亦歆: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为更好的贯彻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1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2012年自治区与国家人社部签署的备忘录精神以及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在国家人社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于2013年启动实施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

目前已经开展了3个批次,我们从全区范围内学科专业比较薄弱的专业领域选拔了258名具有较高学历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在培养方式上,分区内培养和区外培养,分赴区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培养单位涉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26个国内一流高校单位和我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涉及学科近30余个;在培养模式上,采取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导师制,进修时间为一年;在管理方式上,学员的进修管理由我厅和人社部留学专家中心、培养单位三方共同负责, 结业后由我厅、人社部专技司、培养单位共同发证;培养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基金资助。

取得的成效:从结业学员的普遍反映来看,本着“提出内蒙的问题,做内蒙的项目,培养内蒙的人”的思路,学员们珍惜机会,勤奋努力,拓展视野,汲取知识营养。这种培养方式提高了培养的层次,开阔了视野,建立了交流的平台,同时还促进了人才、项目的引进。比如,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的孙海莲学员,经过在清华大学一年多的学习,不仅完成了进修学业,还和导师建立了项目合作团队,在我区合作开展了“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研究”。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为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2004年,自治区开始实施“511人才培养工程”国外培训项目。截止目前,先后在加拿大和美国举办了11个批次的培训,每期培训90天,培训209人。

在人员的选拔方面:一般而言,我们主要从全区各行业系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具体包括各单位技术骨干;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近年毕业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学成回区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人员的选拔过程中,我们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特别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培训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课堂教学。培训安排的课程内容丰富,紧扣学科前沿领域,使大家对各自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全面、相对细致的了解。授课教师都是各自专业领域的资深学者,他们的创新思维、独特视角以及研究成果使得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学员们近距离的感受了发达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看到了自身的不足,现场学习了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知识。三是交流合作。通过交流,增加了学员们对国外社会生活的了解,也使国外的朋友们对中国特别是内蒙古的风土人情有了了解。近十年来,从内蒙古派出的学员无论是沟通能力还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均得到外国学者的认可和好评,为今后加强合作打下了基础。

取得的成效:经过近十年的选拔培养,“511人才培养工程”学员都有针对性地学习了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掌握了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了科技创新的能力水平。他们在全区各行各业遍地开花,在产业的转型升级、技术革新创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成为了所在单位的骨干中坚力量,有多人已经成为自治区的顶尖人才。

比如,内蒙古科技大学的卢虎生与包钢的李德刚通过在美国普渡大学的学习,在包钢“高效生产法”的基础上,合作开展了“钢铁制造短流程动态调度的基础研究”的项目,实现了国外先进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的有机结合,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朱志海运用国外先进理念,开展了“输电线路直升飞机巡检技术应用”的科技项目开发工作,实现了自治区500kv输电线路直升飞机巡线零的突破。鄂尔多斯草原站王耀富根据在加拿大学习的经验,提出建立长期的细毛羊、绒山羊、肉用羊育种机制,促进了鄂尔多斯乃至我区相关产业的发展。

内蒙古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工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权益保护以及企业的发展环境,想了解一下,下一步我区将采取哪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高鹏博: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依法保障职工五项基本权益。即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下一步,自治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和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以健全政绩考核体系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政府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导作用;二是以全面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为核心,努力强化企业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三是以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为抓手,切实强化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基础;四是以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收入宏观调控,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今年8月在全区统一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发布会的文字实录将尽快在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刊载,供记者朋友参阅。如果有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采访的需要,请联系厅政策研究宣传处,联系电话:6946409,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

再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