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司法厅党委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7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司法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巴建光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同志在听取2015年第四轮巡视工作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上,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叶占魁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巴建光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陶建主持会议。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叶占魁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发现了一批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和线索,做到了巡视监督无死角、无例外。
叶占魁组长指出,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突出强化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突出被巡视党组织这个关键,要突出监督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这个重点,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司法厅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积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努力把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巡视任务扎扎实实完成好。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巴建光在讲话中强调, 司法厅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证。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同步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交给的巡视任务圆满完成。
司法厅党委书记周黎明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司法厅党委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开展专项巡视的决定,将会坚决贯彻巡视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巡视顺利开展,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推动各项工作整改落实,以接受巡视为契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期间(7月5日—9月5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5184740647,专门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2537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