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八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月9日,兴安盟工商局召开会议,总结2014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5全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会议确定了兴安盟工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项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工商机关既有行政审批、查处违法违章案件的权限,也有监管市场、维护消费安全以及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职业风险较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各个方面,充分发挥预防作用,有效地提醒、警示干部职工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风险,从而有效维护干部职工的政治安全。
二是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要认真学习各级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思想境界;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和行风整顿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职工思想中存在的基层权力小,发生不了多大问题的错误思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自律意识,使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线,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作风、发扬民主、勤奋好学、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切实给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三是以建立风险点防范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监管、执法、服务、维权的各个廉政风险点的防范都要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进行系统地规范,建立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工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把防范工作贯穿到每一项工作当中,切实促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使廉政风险防范真正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和监管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四是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为着力点,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快速准确地处理好各项群众投诉举报,是工商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从影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分析,主要表现在服务态度不热情,业务工作不熟向业户解释不清,监管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思想不重视,工作作风不扎实,制度执行不严,麻痹松懈所致。要求各科室各部门一定要做到遵纪守法、秉公用权、服务热情、高效廉洁,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为政不廉中的“私、奢、贪”,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中的低效率等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紧贴工商职能,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重点从 “案、费、证、照”等事关经济发展、密切人民群众的职能入手,严肃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故意刁难的歪风,从严查处吃、拿、卡、要、占,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失职渎职等行为,努力实现工商机关政风行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便快捷。
六是进一步发挥内外两个监督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 在外部,通过个别走访、集中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征求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内部,要紧紧围绕系统工作中心,根据执法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特殊时段、重要环节监督管理的需要,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内部监督要坚持从严从细的原则,狠刹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节日里的歪风。重点从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是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婚丧嫁娶置办酒席是否向纪检部门报备、是否长期游离于工作岗位之外存在离岗吃空饷现象等方面建立监督检查内部通报制度,把督查情况及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把督查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七是加强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考核成绩作为部门及个人评先选优的基本前提条件。注意加强对廉洁勤政、秉公用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实效,达到以考核促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
八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这个目标,放手纪检监察干部在基层执法一线接受锻炼,在关键岗位和关键台阶挑起监管和党风双重责任。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要做好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重要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要围绕执法办案、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容易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环节和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改进工作和作风建议,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各项职责。(马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