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临时救助政策培训班在赤峰市举办

27.07.2015  21:05

 

   

 

 

7月22日至24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在内蒙古赤峰市联合举办了临时救助政策培训班。来自民政部、财政部、各省(直辖市)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局)、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以及11个“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民政局和财政局分管领导共计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秦斌、内蒙古民政厅副巡视员公维春、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赵兵、赤峰市副市长董连珍出席培训班并做重要讲话。

培训紧紧围绕临时救助工作,从政策解读、工作落实、资金管理、社会意义等方面进行专题讲解和深入讨论。刘喜堂副司长就如何开展“救急难”工作做了专题介绍,强调“救急难”工作是帮助困难群众脱离困境,让突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生存危机,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秦斌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要做好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管好用好临时救助资金,确保救助支出的及时、有效、安全。董连珍副市长在培训班上致欢迎词,并介绍了赤峰市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上半年,赤峰市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2126万元,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1万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96万元。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赤峰市修订了《赤峰市临时救助办法》,出台了《关于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赤峰市松山区确定为国家级“救急难”综合试点,翁牛特旗、松山区设为自治区级“救急难”综合试点,阿鲁科尔沁旗和宁城县列为市级“救急难”综合试点,为推进赤峰市临时救助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培训还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韩克庆教授,全面讲授了临时救助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来自内蒙古民政厅、北京市民政局、湖北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陕西省财政厅、山东省肥城市民政局的学员代表,在培训班上作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发言。

整个培训,内容丰富、讲解透彻、针对性强,学员们深受启发,取得了很好效果。赤峰市将以此次临时救助培训为契机,通过增加临时救助资金、完善发现机制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积极探索“救急难”有效途径,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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