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3.04.2015  12:56
 

林业厅政府网4月23日讯     2015年4月2日上午10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在新城区商品贸易交易中心内二楼有人出售象牙制品。”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举报人所提供的线索,在二楼靠北一处摊位当场查获一批疑似象牙制品,其中有象牙佛头一个、象牙观音挂坠一枚,象牙项链九串、象牙一根(长约18cm)、象牙雕刻的犀牛两对、象牙制品手串隔片 423 片等各种造型疑似象牙制品共计 480 件。随后民警将全部涉案物品当场扣押并将摊主孙某某传唤至刑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孙某某的情况符合立案标准,对其立案侦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