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宁城县森林公安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

08.11.2018  03:43

林业厅政府网11月7日讯  近日,赤峰市宁城县森林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其家中饲养的鸡被某种动物吃了四、五十只,经过多天蹲守,终将“吃鸡贼”抓获,并将其喂养在笼中。青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多方核实,最终确定笼中的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

豹猫产自亚洲的猫科动物,是较小的食肉类夜行动物,通常以鸟类、鱼类、爬行类及小型哺乳动物为食。体长36-90厘米,尾长15-37厘米,体重3-8千克,尾长超过体长的一半。头型圆。从头部至肩部有四条棕褐色条纹,两眼内缘向上各有一条白纹。耳背具有淡黄色斑。胸腹部及四肢内侧白色,尾背有褐斑点或半环,尾端黑色或暗灰色。体型匀称,四肢强壮有力擅奔跑,主要栖息于山林地区、郊野灌丛和林缘村寨附近。

它通体带灰黑色斑点甚是迷人,双目炯炯有神,野性十足,当有人靠近时,它会露出它锐利的尖牙,发出沙沙的低吼。抓获它的张大爷向民警讲述了抓住它和喂养它的全过程。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张大爷的行为表示感谢,并决定用张大爷家的笼子带它回所里,再寻找合适的放生地点将它放生。

回到所里,民警专门去买了猪肉,让它饱餐一顿后,然后将它带到事先选好的山顶处的一片油松林地内,打开笼子的一刹那,它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奔跑如飞,瞬间消失。而是慢悠悠的走出来,朝着森林深处踱步而去,驻足回眸,然后迅速消失在森林深处。

经过森林公安多年来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打击滥捕乱捕野生动物行动,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动物种类、数量都有所增加,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明显的增强。民警再次呼吁,珍爱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