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国正公证处严格审查?识破虚假证明材料

23.11.2015  10:29

      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制度。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加强,公证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起到重要作用。
        近日,巴彦淖尔市国正公证处公证员在办理一起继承公证案件时,当事人称自己和丈夫只有一个儿子,丈夫去世了,自己和儿子要求继承丈夫的财产。公证员在对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时,细心地发现其提供的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中被继承人65岁时与22岁的妻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再无其他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公证员凭着自己多年的职业敏感性,分别询问了被继承人及当事人的婚姻具体情况。当事人仍坚持自己与丈夫是初婚,丈夫只有过自己一个妻子和唯一的儿子,且执意要求马上办理公证,并且态度恶劣,扬言要找司法局告状。公证员本着公正负责的态度告知当事人:按法律规定公证员对有异议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有核实的责任。并立即打电话与出具证明的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又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联系调取被继承人的结婚档案材料。当事人意识到真相可能马上暴露,随即承认证明材料隐瞒了实情,被继承人生前还有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