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把社会温暖传递到群众心坎上
04.12.2014 13:23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构成,兴和县农民是最早的受益者。“老话说养儿防老,没想到农民现在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月月领养老金了。虽然不多但对咱农村老人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年过7旬的张玉恒老人还清楚地记得2011年底领到第一份养老金时的喜悦。2011年7月,兴和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率先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每月60元养老金。
喜领养老金让兴和县农民乐开了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标志着覆盖全县范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形成。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尤其是43000多名年过六旬的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每人每年增加了720元的收入。
为将这一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参保居民真正得到实惠,兴和县社保局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之前,就超前谋划,入户调查人口信息,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底数清、数据准,同时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为工作开展建章立制,提供政策支持。在推进阶段,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居民家庭和45周岁以上人口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党员的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保,确保参保登记工作户清、人清、账清。在实施阶段,赴乡镇、访村居、送政策、发资料,让老百姓明白政策,放心参保,阳光操作,实地督查,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截至今年11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64525人,参保率92.3%;累计征收个人保费5000余万元,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率100%。(通讯员吕铎 李宏光)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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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