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6项措施确保2.2万人脱贫

31.05.2016  12:23

  彻底改造危房、全面发展产业、促进转移就业、切断代际传贫、保障政策兜底、建立奖励机制。今年,兴安盟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6项政策措施,确保年内22224人脱贫。

  该盟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利用易地移民搬迁、就地翻建易地新建、维修改造和入住幸福院等多种方式,优先解决1.4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问题。

  在产业发展上,扩大“三到村三到户”扶持范围,每年为90个非重点嘎查村一次性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0万元,重点扶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每年为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和兴安盟农牧场局注入风险保证金共7000万元,由物权融资公司担保,撬动银行贷款,因户施策专门用于扶贫户贷款。

  在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每年免费开展大车司机、建筑工、焊工、家政服务员、厨师等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并开发农村牧区环境保洁、管理等公共服务岗位2000个,每个岗位每年补贴6000元。 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保教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000元,贫困家庭特殊教育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000元,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住宿费,对贫困户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不能考入高中或大学的子女,免费进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或三年制大专学习,每人每年给予9300元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90%,重特大疾病救助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记者 胡日查 高敏娜)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31日09版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