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作得到联合督察组肯定

14.03.2017  16:32

  近日,兴安盟行署督查室和兴安盟工商局联合督查组对全盟相关部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兴安盟局涉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得到督查组肯定。 

  兴安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以来,兴安盟局主动作为,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工作。一是积极部署落实。指定专人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事宜。二是签订备忘录。与盟工商局签订《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三是及时公布信息。行业管理科执法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其中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4条。四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责任制。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内部管理流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录入程序,确保公示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下一步,兴安盟局将继续做好信息归集录入工作,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信息公示共享和联合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兴安盟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