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障民企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内蒙古:主动听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建议

10.01.2019  00:20

 

 

 

1月9日,《检察日报》头版刊发了《做保障民企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内蒙古、浙江:主动听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建议》。内蒙古报道内容如下:

 

我们邀请大家来座谈,就是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纸上定的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在与13位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座谈时表示。

 

2018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共起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706人,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97人,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49人,起诉侵犯商标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333人。开展了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查活动,对11件案件集中挂牌督办。

 

不久前,自治区检察院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措施出台前经过了深入论证,并专门征求了来自各行各业的15位民营企业家的意见,根据企业家的意见对措施条款进行了修改。

 

如何让纸上的措施发挥更大的效用,与会者纷纷建言献策:建立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衔接机制;把握好对民营经济保护的“”……座谈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成为共同的企盼。

 

李琪林边听边记。他表示,下一步,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检察重点工作,强化对涉民营企业诉讼活动的监督,延伸检察服务链条,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