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倒查20年”居首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9日电(杨腾格尔)1月1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喇军发布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
关键词一:倒查20年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提级办一批、指定办一批、领办一批、督办一批、整改一批的“五个一批”方式,以雷霆手段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追缴挽回经济损失 337.91亿元。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查处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严肃查处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31名厅局级干部,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成信等203名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
关键词二:“微腐败”大清扫
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0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全区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聚焦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采取领导包案督办、直抵基层检查等方式深入起底排查、分期交办清扫,坚决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推动基层信访举报清仓见底。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共梳理排查出信访举报5619件,已办结5612件,办结率99.88%;第二轮行动已开展近三个月,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出信访举报2221件,办结1794件。
关键词三:打伞破网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运用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指定异地办理、模块化办案、倒序办案等有力措施,开展“伞网清除”百日会战,向“伞网”发起总攻。专项斗争三年间,严肃查处了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原主任苏和等25名厅局级“保护伞”和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府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等144名县处级“保护伞”;坚决清除了内蒙古大商城涉黑案“保护伞”和“关系网”,立案查处“保护伞”干部28人。2020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自治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为95.57%。自治区纪委监委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关键词四:“N连发”
2020年12月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白盾,内蒙古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日勒格,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曹郅琛5名厅级干部落马的“五连发”消息,与此前发布的“双连发”“三连发”“四连发”以及11月21日的“六连发”,一度成为网络热搜词和各媒体转发的高频词,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用“N连发”密集公布审查调查和处分信息是内蒙古重拳反腐的一个缩影。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自治区农牧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孙振云,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等57名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释放出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强烈信号,社会反响强烈。在强大震慑下,有307名干部相继主动投案,1546人主动交代问题。
关键词五:大数据反腐
内蒙古纪委监委完善大数据应用机制,围绕提升“1+9+1”智慧反腐体系的应用水平,建设并推广运用大数据信息查询、挂图作战、廉政档案、安全监管、大数据分析专案宝5个具有软件著作权的核心业务系统,推行“大数据+纪检监察”9种战法、图谱分析4种战法、线索追踪5种战法,推动大数据应用从意识向知识拓展,由工具向工作升级、从参与向创造的跨跃,纪检监察队伍单兵作战能力、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案件突破能力、追逃追赃能力明显提升,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有力提升了办案效率。
关键词六:人防系统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立监督责任工作组,聚焦违规审批验收人防项目和资质、违规减免使用易地建设费、违规出租人防工程牟利、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决策和作风等5大类18种问题,采取摸清底数、深挖问题线索、以事立案、以案找人、大数据核查等多种措施,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有效净化了人防系统政治生态。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92件,立案178件2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留置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30.2亿元。
关键词七: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020年9月6日至11月30日,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安排4个巡视组对12个盟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要求,结合被巡视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职责使命,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公正监管、提高服务效能、强化责任担当等重点任务深化政治监督、开展专项“扫描”,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贯彻落实不深入、简政放权不到位、承诺事项不兑现、监管和服务跟不上、法治和市场环境短板多等突出问题,共发现重点问题327个、问题线索215件,现场巡视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82个,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关键词八:“百千万人才工程”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从2018年开始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用三年时间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审核认定100名以上执纪监察组组长、1000名以上执纪监察尖兵、10000名以上执纪监察合格人员。三年来,通过采取深化全员培训、开展“两支精兵”“尖兵突击队”培养、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拓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内容,有效加快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步伐,推动大量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百千万人才工程”逐步成为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为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支撑。截至2020年12月,累计审核认定执纪监察组组长137名、执纪监察尖兵1369名、执纪监察合格人员10381名。
关键词九:高校反腐风暴
针对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情况,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科研经费使用、项目建设、基建工程、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附属医院药品和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等重点领域强力反腐,督促教育系统深化以案促改、消除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全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2020年,自治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李保卫、杜茂林、赵全兵、李怀柱、马仲奎、肖剑平等一批高校“蛀虫”。
关键词十:金融领域反腐
按照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通过央地协作、优势互补、突出重点、抓住主线等方式,以金融领域监管、审批、评级、工程、放贷、入股等事项为重点,聚焦金融乱象背后的利益勾结和关系纽带,开展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自治区金融监管系统刘金明、贾奇珍、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揪出金融监管“内鬼”,重拳出击,严厉惩治原包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全面清除金融机构“蛀虫”,净化金融领域政治生态,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金融安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