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通报六起“四风” 和腐败问题
内蒙古晨网全媒体平台11月25日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呼和浩特市对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涉及受贿、贪污征地补偿款、套取拆迁补偿安置费、工作失职等问题。
1.和林县黑老夭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王有善受贿问题。
王有善在任和林县黑老夭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期间,利用分管过境高速公路沿线征地及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村民获得补偿款150958元,并从中索要130958元。2015年4月,王有善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11月,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有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土左旗察素齐镇政府干部兼此老村党支部书记刘满良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
2008年至2009年期间,刘满良利用过境公路改线工程征地及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土地并领取征地补偿款71200元,其中30000元伙同他人据为己有。2014年11月,刘满良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5年4月,土左旗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满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赛罕区城管执法局监察员张会斌套取拆迁补偿安置费问题。
2011年6月,张会斌以朱某的名义冒充被拆迁户,虚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骗取国家财政给付的拆迁补偿安置费559244元,并据为己有。2013年11月,张会斌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15年1月,赛罕区纪委给予张会斌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3月,赛罕区城管执法局给予张会斌开除公职处分。
4.新城区府兴营村党支部副书记贾全保侵占村委会集体拆迁补偿款问题 。
2011年,贾全保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伙同他人将本应属于村委会集体的拆迁补偿款84689.4元非法据为己有。2015年4月,贾全保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5年10月,新城区纪委给予贾全保开除党籍处分。
5.托县新营子镇乃莫营村党支部委员柴称心、贺三宝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
2007年至2010年期间,柴称心、贺三宝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分别骗取粮食补贴款5098.28元。2014年10月,柴称心、贺三宝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1月,托县纪委给予柴称心、贺三宝开除党籍处分。
6.武川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党支部书记赵爱臣、副书记王有龙工作失职问题。
2010年至2014年期间,赵爱臣、王有龙对村委会统计上报小麦良种补贴及农业保险面积时把关不严且套取使用牧草补贴、没有及时给农户发放公益林补贴、变相处理村务其他支出等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3月,武川县纪委给予赵爱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有龙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