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现从学前到高教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

09.10.2015  12:09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2014年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金53.83亿元,逐步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对双语授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等群体的资助力度。 

  在学前教育阶段,内蒙古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奖补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自治区全面实施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在高中教育阶段,自治区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双语授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职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农牧区户籍学生和旗县镇非农牧户口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内蒙古设立自治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于2014年起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