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原标题:我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自2014年7月实施以来,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展开,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
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各盟市上报了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整理后将印发《各盟市政府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汇编》。印发了《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和时间表》、《行动计划》第一年度实施计划、任务清单及编制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宣传发布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15份文件。形成了《标准与专业职称对照表》。
——全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形成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业标准体系包括现代煤化工产业等8个子体系。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包括肉牛产业等5个子体系。服务业标准体系包括旅游服务等9个子体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等7个子体系。体系建设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科研院所、标准化委员会、自治区标准化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承担编制工作。
——超额完成标准制定(修定)任务
截至今年4月底,共制定(修定)完成375项标准,超过预期目标123项。从领域上看,完成工业标准166项、农业标准91项、服务业标准103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15项。
——抓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技术委员会建设
截至4月底,指导3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下达了38个自治区级标准化项目,15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项目。组建成立了电子信息、林业等8个自治区标准化委员会。
——加快标准信息化建设
新增馆藏纸质标准文本8000件,标准全文文本9000件,完成率分别为80%、90%。积极探索创建中俄(内蒙古)、中蒙标准化研究中心,有效推进标准化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刘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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