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整合城乡医保6月前安排

20.01.2016  12:51

  原标题:内蒙古:整合城乡医保6月前安排

  1月19日,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列出一份惠民清单,一项项惠民政策即将出台。

   依法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

  近一段时间,“僵尸企业”成为热词。所谓“僵尸企业”,其实就是那些没有盈利能力,“求生不得”而又因为有放贷者或政府的输血而“死不了”,不退出市场的企业。

  对于这个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常志刚在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加强与发改、经信、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介入,依法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规范有序做好人员培训、分流和安置工作,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对化解产能过程中的失业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免费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促进其再就业。各地要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应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增强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的针对性,切实发挥稳岗补贴功能作用。

   今年将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常志刚表示,中央已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6月底前自治区将作出具体安排。并要求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实现顺畅衔接。

  同时,会议明确,自治区今年将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为重点,将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要继续提高企退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要再提高5元。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规范管理服务,适当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加强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难人群倾斜,确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并全面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广应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此外,此次会议明确,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要求各地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尽快落实到位。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会议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标”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调整政策,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兑现到位。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此外,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要求,做好确定薪酬结构水平、规范薪酬支付和管理等工作,确保改革落实到位。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完善农牧民工工资保障机制。(记者张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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