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研发投入瞄前沿 科技创新齐发力
4月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举行的2021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把加大研发投入作为硬任务,抓紧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加快推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的硬举措,让各类创新主体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实惠。
方向已指明——构建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持续大幅增加研发投入,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加快提升内蒙古科技创新能力。
9月1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谋定未来五年,加大自治区的研发投入强度。
目标明确 高而可攀
“目标的制定高而可攀。”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说,到“十四五”末,全社会研发投入(R&D)要达到370亿元的总目标,每年平均增长达到20%以上。《实施方案》目标是从研发投入增速和强度(R&D/GDP)两个维度分类设定盟市目标值。同时针对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等不同主体设定了相应的量化指标。
《实施方案》设定的任务目标从何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研发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放眼其他省区市,特别是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把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和抓手,目标值强度在1.5%以上。结合我区各盟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设定目标指标进行测算,立足实际确定合理增长目标,自治区最终将R&D经费投入强度设定在1.5%以上。
任务目标精准到盟市。呼包鄂作为自治区创新资源聚集区,正在积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赤峰、通辽正在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各盟市研发投入增长的目标值,综合考虑了各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十三五”时期研发投入等因素,从研发投入增速和强度(R&D/GDP)两个维度分类设定盟市目标值。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第一动力需要“第一保障”。科技投入对全社会R&D支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实施方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社会R&D投入、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合理的增速,对各类创新资源要素从多维度、多角度设定近20项分目标,向全社会传递创新驱动发展的强烈信号,更好带动市场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推动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的落实,离不开强有力的保障。孙俊青介绍,《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评价等三个方面对各盟市、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特别是盟市政府要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研究部署,把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衡量各地落实成效上,《实施方案》将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等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科技计划组织体系、“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自治区把握住新时代发展决胜要点,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必将有效促进各层面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点”合力 激发创新
加大科技投入是增强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保障。刚刚出台的《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了协同发力,以强化政府研发投入引导带动作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创新多元投入等举措形成合力,推动各类创新要素高效协同,进一步激发我区创新活力。
提高研发投入关键在企业,政府引导是重要手段。
自治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此次高规格组织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各级政府要真的投、各类企业要舍得投、金融资本要跟进投,坚持把创新摆在现代化核心位置的具体实践,切实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凤岐表示,《实施方案》明确将盟市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等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研发投入,引导带动全社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我区科技创新发展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 “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56亿元。
在继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的同时,亟须优化政府科技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区研发资源配置。王凤岐指出,政府应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研发。
《实施方案》保障各级政府引导作用的发挥——
“自治区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科技计划组织体系,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
“支持企业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比例达到60%以上。”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自治区创新主体,各级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对应原则以及国家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实施方案》补齐我区科技金融的短板——
针对我区科技金融的短板,《实施方案》就强化多元投入进行专章部署。特别是科技金融方面,围绕加大信贷支持、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等作出具体安排。
各级金融部门、金融机构在加大信贷支持、推动直接融资、健全融资担保平台体系、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健全的科技金融体系,不断解决企业创新资金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主动加强与自治区科技厅沟通,认真落实‘科技兴蒙’行动,落实《实施方案》,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王勇表示。
知难而进的决心,攻坚破难的魄力,切实可行的办法……《实施方案》的出台,必将凝聚全区之力,打响这场“攻坚战”,让内蒙古在科技创新道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释放红利 培育“土壤”
研发投入是检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硬核指标,企业只有加大自身研发投入,才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勇立潮头,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实施方案》在提升研发投入强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研发效率产出。依靠持续大力度的研发投入、惠企政策,促进自治区创新型企业的创新效率,从而推动市场的不断拓展,实现科技领域全面的创新和跨越。
《实施方案》把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到2025年分别达2000家、4000家,在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创新集中攻坚、完善激励研发的政策体系等方面明确措施,引导带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了到2025年,有R&D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35%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建有研发机构比重达25%以上等任务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最具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是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策源地。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对首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并实施科技创新券补助,鼓励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同时,建立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
“近两年自治区、盟市在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方面已投入科技经费15.2亿元,有效带动全社会投入40余亿元,形成了共同推动科技重大工程的投入机制。”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说道。
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平台载体布局,《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带动自治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提升,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总体思路,自治区将积极打造“三区两中心”,即呼包鄂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巴彦淖尔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在“十四五”期间,把“三区两中心”打造成自治区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先行区、示范区。
立足自治区创新资源不足的实际,《实施方案》以构建开放合作大格局为指引,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坚持开放合作搞创新,鼓励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双一流大学在自治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运行好的、作用发挥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此外,《实施方案》在推动研发投入增长上,落实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让各类创新主体应享尽享税收“红利”。
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500万元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延续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区外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和科技成果持有人来我区设立科技型企业,自该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等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各类创新主体税负,让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研发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助力创新引领发展。
“我们将持之以恒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持续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介绍,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激励企业在创新路上轻装前行,推动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使创新驱动发展效应更加突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记者 及庆玲)
原标题:研发投入瞄前沿 科技创新齐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