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突出党组织书记“关键人”的作用
原标题:突出党组织书记“关键人”的作用
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2014年以来,全区各级机关党组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筑牢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党建基石。
区直机关工委——
加强督促考核 提升工作水平
2014年年底,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成7个考核组,分别对区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召开了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述评考核会议,邀请部分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代表进行了民主评议。一年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狠抓以“晋位升级”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和促进30个三、四类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指导并推动35个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实现按期换届,督促并指导71家单位建立了机关纪委,有力地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区直机关单位——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一年来,区直机关单位把党建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工作布局,形成了党组织统一抓、书记带头抓、党组织成员配合抓、机关党委直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制度,紧紧围绕“怎样做合格的支部书记、怎样做合格的处长”这一主题开展集中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建立健全处室工作周总结报告制度,要求各支部将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汇总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全年绩效目标考核之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了《自治区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力度。
自治区妇联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自治区科技厅认真制定《基层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积极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自治区工商局推行“四个一”支部工作法,建立了支部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自治区国土厅推进实施系统三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见。呼和浩特海关加大对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分值,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自治区国税局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到联系点调研督查指导基层机关党建工作。
自治区各盟市——
注重平时监控 建立长效机制
呼伦贝尔市直机关工委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积极邀请党务干部和党员代表参加评议。包头市直机关工委认真研究制定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组(党委)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和相关考评事项。巴彦淖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全面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和业务双目标考核制、定期督查调研指导等长效机制。
乌兰察布市直机关工委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细则》,积极推动建立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锡林郭勒盟直机关工委完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重点抽查和全面核查、民主测评、实地查看及选树典型相结合。赤峰市直机关工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党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把年终考核与平时监控以及工作创新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相结合。二连浩特市直机关工委制定了《关于强化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建立专项述职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行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
党兴则事业兴,党强则国家强。
展望新的一年,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区各级机关党组织将自觉担负起党建工作的责任和使命,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始终坚持“走在前、做表率”,为推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及庆玲 通讯员 霍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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