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纳税人可“随身携带”电子税务局

30.06.2015  13:29

  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内蒙古国税局积极开发具有六大服务功能的移动手机“纳税服务平台”,搭建纳税人可以“随身携带”的电子税务局。

  六大服务功能包括移动终端办税服务功能、办税厅实景查询服务功能、多群组交流服务功能、预服务功能、涉税事项提醒服务功能、问卷调查电子化服务功能。据了解,纳税服务平台整合了手机申报纳税及发票开具等多项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办理手机申报、手机缴税、手机开票和资料下载等业务,实现移动办税,让纳税人体验到指尖办税带来的快捷方便。(记者 杜柏业)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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