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同意成立内蒙古时代书画院的批复

17.11.2015  18:13

  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你院《关于成立内蒙古时代书画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内蒙古时代书画院”。该书画院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为自治区文化厅。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筹备工作,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定期向自治区文化厅汇报工作情况。

  特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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