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十五年双减少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6日电(石毅)16日,内蒙古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15年保持“双减少”。
当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全区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截至2014年底,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60.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1.50%; 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0.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4.48%;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面积17.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地面积的14.71%。
数据显示,荒漠化土地分布于内蒙古12个盟市的80个旗县(市、区)。其中在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集中分布,四盟市荒漠化土地面积4455.85万公顷,占全区的73.14%;沙化土地在12个盟市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和赤峰市,6盟市沙化面积3715.98万公顷,占全区沙化土地面积的91.10%。阿拉善沙化土地面积最大,为1986.83万公顷,占全区沙化土地面积的48.71%。
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41.69万公顷,沙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34.32万公顷,实现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全区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5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了初步治理,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1.1亿吨。五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积相对稳定。五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草原牧区大部分天然草原植被正在恢复之中,植被盖度、牧草高度持续提高,草原生态状况逐步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在逐步减少、流失程度在减轻,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内蒙古生态状况整体持续向好,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成效显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局部恶化的趋势不同程度依然存在。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防线,同时也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为集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全区生态系统潜在的脆弱性、反复性和不稳定性,也决定了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东淑华介绍说,内蒙古仍然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治理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和生态产业发展不足等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继续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实行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坚持以保护和增加沙区林草植被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体系,改善沙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沙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