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通报6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20.11.2014  19:02

     内蒙古晨报讯(首席记者 吴博超) 昨日,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阿拉善盟对6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案件涉及虚报、冒领草原补偿款;违规收受农牧民好处费;运管违规上路拦截车辆;违规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等。

  1、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查汉鄂木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吴海宝虚报、冒领草原补偿款问题。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查汉鄂木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吴海宝在担任该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草原补偿款12.19万元(予以没收);未召开嘎查两委会议,未经嘎查牧民同意,私自挪用草原补偿款15.70万元,用于该嘎查队部工程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等支出;将某矿业交给嘎查集体的管理费1.40万元和某砖厂交给嘎查集体的草原补偿款2万元,在没有入嘎查集体账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嘎查日常开支(予以没收)。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吴海宝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15.59万元。

  2、阿右旗阿朝苏木查干通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长张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阿右旗阿朝苏木查干通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长张永成,自2008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以为农牧民办理相关退牧还草政策待遇为由,违规收受农牧民好处费25.39万元;购买假发票虚开报账1万元;虚报冒领并挪用救灾资金1.01万元;贪占嘎查新建搬迁房屋的住宅门和檩条款合计0.15万元。

  阿右旗纪委决定,给予张永成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相应职务;追缴违纪资金上交财政专户;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阿右旗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永成有期徒刑六年。

  3、阿盟运管处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违规执法问题。

  2014年3月13日,由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带队,与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一行三人,在乌达—巴彦浩特公路巴音呼都格收费站路口违法违规临时设站设点、违法违规上路执法拦截车辆、执法人员单独执法、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

  阿盟运管处决定,给予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宗别立运管局局长刘力民进行诫勉谈话,将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调离原岗位。

  4、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组织农牧民在便道上收费问题。

  2013年4月30日至9月9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党支部书记唐国强、嘎查长阿迪雅组织农牧民在蒙宁边界处新牛三麻段收费站附近的便道上向过往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合计81.96万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唐国强、阿迪雅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全部违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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