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内农机监管发[2018] 20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2号)的有关要求,为指导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推进农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能力提升,我站定于12月上旬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18年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法解读,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及趋势,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合作社辅导员经验交流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质量监督管理站相关人员、各盟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管理人员)1人、辖区内有较多示范社的旗县级辅导员1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6日全天报到,7日培训,8日离会。
培训地点:荣氏国际酒店(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5号,电话:0471-3455007)。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确定培训人员名单,由盟市统一填写培训班回执(附件2),1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站。联系人:郝宇;电话:0471-5103642/13654884331;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3。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回执
3.培训班乘车路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