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需要强势后盾
为了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牧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12月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及自治区总工会8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从11月24日开始至2015年2月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2月3日《 北方新报 》)
将欠薪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
元旦、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我区八部门联手,重拳出击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顺利足额地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高高兴兴返乡过年,这真是为农民工雪中送炭之举。
每到年底,全社会都为农民工讨薪着急上火。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无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的工钱。
可是每年总有一些无良老板拖欠工资,让农民工闹心。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农民工的娘家人,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大执法力度,把解决欠薪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并且要使用强硬手段,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刑拘的刑拘,这才能让那些拖欠农民工的个人和单位不敢拖、不能拖、拖不起。才能让农民工在严寒冬季感觉到温暖,高高兴兴地踏上回家之路。
近期,媒体多次报道了我区各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案例。
因此我区八部门开始联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这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让我们看到各部门对劳动者提供的权利救济。然而,需要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的情况下,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很严重呢?
探究起来,一是老板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二是农民工缺少一个强势维权后盾,所以讨薪一直不顺利。
毋庸置疑,保护劳动者权益,也检验着社会公平。就防止拖欠劳动者工资而言,在目前的境况下,各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都要承担起做劳动者“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
一方面,要盯住欠薪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订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另一方面,要把治理欠薪的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而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
总之,保护劳动者权益,政府部门的监管必须到位,还要让法律实实在在得到落实,这样才能减少欠薪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