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整治进展顺利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26日电(记者徐岩)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专项整治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同时对今后如何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等情况向媒体做了通报。
2014年9月5日,内蒙古组织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食品安全办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呈现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头。
全区各地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摸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清查建档率达到100%;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在整治过程中,已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单位7328家次(其中:食品小作坊5796家次、儿童食品生产单位64家次);各类食品经营户97443户次;检查各类市场1183家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52户;吊销各类证照23件。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已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9个;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87件(其中:伪劣食品案件125件);查扣各类非法食品17603公斤(其中:非法儿童食品1237.4公斤),全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彭万臻在总结了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取得的实际效果后,向媒体详细介绍了今后一个时期专项整治工作的打算:
要加快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努力消除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推进盟市、旗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计划、经费、信息的“三整合”机制,增强检测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
在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的同时,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问题,严防发生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引导、督促食品行业自律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继续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明确和落实乡镇苏木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权组织肩负的食品安全职责,建立相应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积极推进监管力量向基层倾斜。
另外,为了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食安办推行了有奖举报制度,并且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举报奖励制度执行,发布了12331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但截至目前,来自群众的举报信息很有限。彭万臻说,究其原因与市民举报意识不强有关,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同时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也要加大生产企业内部人员举报的奖励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扩大食品安全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