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准驾车型不符 为逃处罚竟要跳车

22.08.2015  11:08

  一名男子的驾驶证与其所驾车辆的车型不符,被民警拦截后竟然要跳车逃避处罚。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名男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警方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20日7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民警在管区内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载着一车氮气气球沿着1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这些气球大约八九个,不但严重影响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且还严重遮挡驾驶人本人的视线,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见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温某无法出示证件,于是民警依法将机动车扣留,并将温某带上警车准备去新城区交管大队查询相关信息,确定温某是否为无证驾驶。可就在赶往新城区交管大队的路上,温某一边乞求民警从轻处罚,一边又极其不配合民警的工作。

  正当行驶到鸿盛园区附近时,温某为逃避处罚竟强行打开车门准备跳车逃走,民警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拉回。

  最终,查询结果显示,温某的准驾车型为C3,而C3驾驶证只能驾驶普通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D的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温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警方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者 于亚军 通讯员 闫亨利)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