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户外广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27.04.2015  16:58

          今年以来,新城区工商分局按照“规范引导、严格审批、打击违法”的监管思路,有效规范辖区户外广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截至3月底,分局共办理发放户外广告登记证101个,比去年同期增长29%, 户外广告登记呈现新高。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告发布者及时进行登记。 分局针对许多企业对发布户外广告,需要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不清楚的情况,积极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传。一是利用日常对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进行户外广告知识培训,提升企业对广告发布的法律认识,了解违法广告最新态势,了解工商户外广告监管的重点内容及违法广告产生原因等情况,提高企业广告业务员的法律素质,有效引导企业在广告发布时,自觉主动进行户外广告登记。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发放《广告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工商法律、规章,扩大宣传面,达到深化广告法律法规普及的目的。三是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对群众关注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擅自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效震慑不违发布广告行为。             二、严格依法审查,规范户外广告登记内容。 严格依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人员在登记中,要求企业在发布户外广告时要具备六项条件。在办理户外广告时需提交四份文件。同时登记人员依据《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核广告内容,审核《广告法》中不得有的九项内容。对户外广告申请登记时,有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的内容,要求其改正,坚决不予核准。同时向前来办理广告登记的企业,当场讲解广告法律法规,解答疑惑。通过严格审核,有效地制止违法广告的发生,净化了户外广告发布的内容。           三、开展行政执法,净化户外广告环境。 一是适应当前改革形式,简化登记手续。能缩减的手续尽量缩减,同时公示登记流程,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好户外广告登记事项。二是严厉查处擅自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分局以商广科、管辖工商所为办案单位,在日常市场巡查、专项整治工作中,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户外广告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坚决查外,决不估息。同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诉举报违法广告。三是强化行政指导,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告知,责成改正。对屡教不改者,进行行政外罚,并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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