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蒙古社科院研究员白永利等赴四子王旗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工作
14.10.2019 20:45
本文来源: 社科院
10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白永利、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王霈一行赴四子王旗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白永利一行来到位于查干补力格苏木的国电四子王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该项目的设计、建设、运维等情况。国电四子王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开工建设以来,二期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截止到2019年10月,电站累计发电11亿千瓦时,相对于煤燃发电机组,发一亿千瓦时电量节约标煤39.6万吨,减少排放分寸29.9万吨、二氧化硫3.3万吨、二氧化碳109.7万吨和氮氧化物1.65万吨,凸显了新能源产业在节能减排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和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实地调研,执法检查组对国电四子王旗光伏发电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
白永利指出,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对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继续抓好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记者 石梦宇(实习)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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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9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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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5日,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