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制定下发“寒冬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25.11.2015  09:3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和使命,切实提高全区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源头预防自然因素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困难群体平安过冬。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寒冬送暖”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各地要把要寒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真正把寒冬季节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寒冬救助工作。 各盟市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救助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强化专项救助管理体制建设; 二要积极开展排查,增强主动救助。 各盟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外服务,做好报告、劝导、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强化主动救助的力度;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检查机制。 各盟市和救助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平台大力宣传寒冬救助措施,让每位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知悉求助渠道,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强化救助信息传播。同时要加强督查力度,建立检查机制,以查促救,杜绝各类负面事件的发生。让每位受助者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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