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国税局加大政策服务 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整合农村资源、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组织主体。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鼓舞了农牧民创办、参与合作社的热情。在此利好背景下,作为全自治区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赤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为了从纳税服务角度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年初以来,赤峰市国税局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从税收角度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大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帮助和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在不折不扣执行优惠政策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实现了“政策+服务”的叠加效益。
一是开辟税务登记绿色通道。在申请人手续健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快速办理税务登记。二是搭建涉税辅导综合平台。通过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员联动,网上办税、上门辅导并重等举措,加大对合作社经营主体的税收政策辅导,引导纳税人尽快融入规范的财务核算、纳税申报领域。三是推行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开展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一个口子对外,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找到一个人、办好各种事。四是完善发票使用的管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间的连接纽带和业务往来障碍都来自发票,有的合作社特别是养殖类、种植类合作社产品供应大型龙头企业的主要瓶颈就是提供不出规范的发票,容易被排除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之外而失去订单。国税部门从管理和服务上双管齐下,确保发票的真实、规范开具,推动合作社进入企业核算圈子,从而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方式有了更加广泛的参与者。
据统计,目前赤峰市有超过6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税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加入合作组织的会员达到13.6万户,直接带动了农牧户28.7万户。涵盖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行业,涉及全市绝大部分农业产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享受到较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方面,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4项税负;所得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含了从事规定项目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进一步扶持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截至2015年一季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3.68亿元,国税部门直接免征增值税1683万元,比同期增长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