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 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26.12.2014 16:4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林业有害生物是“不冒烟的火灾”,在我国实际造成的损失超过森林火灾,并具有持续性、开放性、公共性等特点。对外开放以来,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呈逐步加剧之势,对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已经关乎到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关乎到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对此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进一步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全面提高林业治理能力,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认真总结防治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坚定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信心和决心
前不久,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对各省级人民政府2011-2013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总的看,过去3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松材线虫病有36个县级疫区彻底根除疫情,42个县级疫区今年未发现病死树,全国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28%和30%。美国白蛾成灾面积比2010年下降14.3%,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城镇乡村周边等重点区域林木叶片保存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林业鼠兔害发生趋势总体平稳,薇甘菊传播扩散势头减缓,成灾面积下降27%。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得益于各地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防治工作。
一是政府责任逐步落实。29个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导机构。25个省建立了政府间和林业部门间“双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湖南、新疆等地将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北京、山东等地对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地方政府防治资金明显增加,2013年省级投入比2010年增加37%。
二是依法防治进程加快。各地积极修订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3年来,共成功处置22起重大突发灾害事件,制修订各级标准60多项。取消下放近2/3的防治检疫审批事项,林业植物检疫网络审批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明显提高。“绿剑”“绿盾”等专项检疫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检疫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监测预警平台,强化预报预警和疫情源头监控,完善检疫追责制度,推广运用航空监测、无公害防治、飞机防治等新技术,监测预警和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全国年均发布生产性预报预警信息6000多份,每年挽回损失近80亿元,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7个和3个百分点。
四是防治机制不断创新。通过推进区域联防联治,增强了防治工作协同性和有效性。特别是与质检总局建立的协同防范机制,有效降低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了一批社会化防治组织,防治作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广东省社会化防治组织承担了80%以上的防治任务。
实践表明,只要责任落实、组织有效、措施科学,林业有害生物完全是可防可控的。各地要认真总结并不断发扬已经取得的这些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信心,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
二、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仍然任重道远。林业有害生物始终是巩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成果的重大制约因素,严重影响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一,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繁多,极易暴发成灾。我国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只要条件具备就有可能暴发成灾。许多学者认为,全球气候变暖不仅改变了有害生物发育期,也改变了有害生物分布区和暴发频率,还有可能改变有害生物与天敌的关系,有的无害生物甚至可能变为有害生物并大面积发生。据统计,近十几年来,春尺蠖、杨树舟蛾、黄脊竹蝗等10多种本土有害生物在我国部分地区相继暴发成灾,已经变成主要害虫。2013年,我国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较2000年增加了1000多万亩。
第二,外来有害生物传入风险加剧,传播扩散速度提升。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国际贸易不断增多,物流活动更加频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也呈加剧之势。据国家质检部门统计,1985年口岸截获的外来入侵生物500多批次,2000年上升到2000多批次,而2013年就急剧上升到61万批次。上世纪的一百年间,入侵我国并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有25种,2000年以后入侵的达13种,平均一年一种。预计到2015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客源地,今后5年我国将大量进口商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第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加重,造成的损失巨大。近年来,松树蛀干害虫在西南、鼠兔害在西北、杨树食叶害虫在黄淮海、薇甘菊在华南、栗山天牛在东北局地相继暴发成灾。全国发生面积由2000年的约1.2亿亩上升到2013年的1.8亿亩,经济和生态损失由880亿元上升到1100亿元。仅松材线虫病已累计致死松树5000多万株,严重威胁三峡库区以及黄山、庐山等风景名胜区生态安全。同时,近年来林业有害生物扰民、伤人事件屡有发生,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威胁到健康和生命。2013年,胡蜂在陕西导致196人受伤,44人死亡。
第四,我国森林健康状况欠佳,生物灾害正在高发频发。我国森林覆盖率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上升到21.63%。但大多是中幼林、人工林,且纯林居多,质量好的森林仅占19%,生态功能好的森林仅占13%,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等级的乔木林面积占25%。同时,中幼林比例高达65%,纯林面积高达61%。受经济发展、森林健康状况、检疫水平等条件限制,以及防治工作滞后的影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极易发生,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第五,防范有害生物入侵已经成为设置贸易壁垒的重要理由,事关国家对外贸易安全。近年来,一些国家为限制我国产品出口,以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由,对木质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等采取十分苛刻的检疫措施,设置贸易壁垒,甚至拒绝进口我国的木质品、苗木等,以此遏制我国经济发展。北美、欧盟、韩国等针对舞毒蛾、光肩星天牛、香蕉穿孔线虫,分别制定了《来自亚洲舞毒蛾疫区的船舶及船上货物运行管理指南》等技术性贸易措施,致使我国每年数百亿美元货物出口受阻。
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各级林业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既要做“加法”,多植树造林;又要做“减法”,减少森林资源损失。据测算,我国每年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死树4000万株,损失材积2551万立方米。如果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好了,这个损失就可以大大减少,对增加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成为完善林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维护国家外贸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营造林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保护好每一棵树木、每一片绿色。
三、准确把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客观规律,科学确定防控工作基本策略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流行、暴发有着其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从自然属性看,林业有害生物在森林生态系统中是客观存在的,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进化的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性。其成灾是生态失衡、种群非正常增殖的结果,是所处自然环境变化的结果。从社会属性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在我国更多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人类掠夺式的开发与滥用森林资源,违背自然规律地干预森林生态系统,有意或无意识地将外来物种引入新生境,都会使森林生态系统失衡,导致灾害发生。从灾害发生机理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与人类流行病具有较强的相似性,暴发和流行都要具备传播源头、传播途径和易感群体这三个基本环节。这三者只要控制住其中任何一环,灾害都不会发生。只有准确认识和把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这些客观规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防控策略,才能收到应有的防治成效。
第一,坚持打好基础,积极营造健康森林。要注重培育健康森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和乡土树种,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适应性。要从促进森林健康入手,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工作,让不健康的森林恢复健康,全面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和病虫害抵御能力,确保森林持续健康生长。
第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检疫和监测预报。减灾重在预防,这是最科学、最经济的灾害管理策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将防治工作重心前移,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做到最及时的监测、最准确的预报、最主动的预警,给社会提供最直接的服务。要强化检疫执法和疫情传播源头管理,推动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最终实现防早防小,防灾于未然。
第三,坚持快速响应,全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组建专群结合的防治队伍,加强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剂储备,切实做到灾害一旦发生,能够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及时有效加以处置,把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四,坚持绿色防治,广泛运用无公害防治技术。要始终运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维,牢固树立绿色防治理念,积极转变防治方式,坚持和谐包容、适度干预,注重生态调控,杜绝滥用农药,大力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人为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维护绿色食品安全,这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第五,坚持协同防御,全力阻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目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造成损失已超过林业有害生物损失的2/3。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林业责任重大,但关键在于多部门协同防御。当前要加强与农业、质检、环保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综合协同防御体系,并加强引种风险评估和隔离试种,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坚决将外来入侵生物抵御于国门之外。
第六,坚持变害为利,稳步推进昆虫资源化利用和疫木无害化处理。虽然有的昆虫危害林木,但同时又在药用、食用、饲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被感染的疫木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也可作为木材资源加以利用。要树立变害为宝、化害为利的理念,积极倡导并稳步推进有害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防治病虫害与林农增收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四、突出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减轻灾害损失、服务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责任,积极创新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突出科学防治,健全管理体系,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重要保障。力争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一要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具有普惠性,防治工作主要应由各级政府来组织。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负责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将病虫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同时,要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也是防治主体,把疫情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产权人,确保防治任务能够全面落实。
二要进一步推进依法防治。国家层面要加快修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各地要推进地方防治检疫条例和相关制度规范制修订工作。要制定和完善防治作业设计、限期除治、检查考核等制度办法,以及防治检疫技术、林用农药使用、防治装备等规程标准。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进一步完善防治体系。积极构建地面和空中相结合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实行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时预警,为科学防治提供信息服务。严把检疫关口,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区域联检、封锁有力的检疫御灾体系,严防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入侵和扩散。建立健全专群结合、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防治减灾体系,突出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
四要进一步创新防治机制。着力推行重点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引导林农建立联户防治互助联合体,实现统防统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服务机制,完善社会化防治的资质认识、招投标、作业监理、成效评估和第三方核查评价等制度,逐步实行防治任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评估,尽快把有害生物灾害纳入森林灾害综合保险范畴。
五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要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国家和地方科研计划,重点加强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着力解决主要技术瓶颈,并积极推广成熟实用的防治技术。支持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创新组织,积极借鉴国际先进防治理念和技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科普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科学认识并自觉防范林业有害生物。
六要进一步培养人才队伍。各地要建立健全领导有力、运转高效的防治协调指挥机构,合理配备人员力量,充分发挥防治检疫机构职能作用。要加强行业队伍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培养森保专业人才,实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学习意识,提升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林业大局、服务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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