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院司法拍卖取得成效

30.07.2015  11:11

  7月29日,记者从包头市中院了解到,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法院上传网络司法拍卖共543件次,成交案件49件,案件成交价9327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35万元,包头市中院司法拍卖工作取得成效。

  据了解,2014年5月6日,包头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拍卖工作注册准备会,包头市中院及下辖10个基层法院全部通过了淘宝网注册。2014年7月29日,包头市中院上网拍卖的某住宅楼最终以超过保留价8000元的价格成交,此次拍卖为内蒙古淘宝网司法拍卖成功敲响第一锤。

  为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有章可循,包头市中院出台《包头市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包头市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操作流程》、《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对拍卖流程作出详细的规定。网拍工作启动后,原拍卖机构的工作由法院全部承担,包头市中院将资产评估现场勘验程序提前介入,为网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评估机构在包头市中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拍摄资产情况视频及照片,影像资料随评估报告同时移送委托部门。

  同时,包头市中院建立全市网拍专职人员QQ群,实现上下联动。为克服传统拍卖周期长、效率低、流拍量大、可人为操作等弊端,包头市中院自启动网络拍卖以来,新立案的拍卖案件一律适用网络拍卖。有效地遏制了司法腐败,降低了执行成本,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2014年,包头市中院拍卖包头九中公寓2至6层房产及附属用房,几经波折,终于尘埃落定。该标的地理位置优越,评估价为2878万元,于2014年8月27日启动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由于无人竞买流拍。执行局合议庭进行合议,确定降价幅度,于2014年9月30日启动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2014年10月28日进行第三次拍卖,有一人报名出价,但不符合两人以上竞买人竞买方可成交的条件流拍。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启动变卖程序,以拍卖底价2006万元成交,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为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包头市中院大力加强自身媒体建设,逐渐建成以门户网站、阳光司法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为主的“两网两微”司法公开平台。目前,包头市中院所有拍卖标的除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外,还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自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了二维码扫描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淘宝网浏览页面,参与司法拍卖。信息化建设的提高,使网络司法拍卖突破了传统纸媒公告的地域限制,吸引全国范围的潜在竞买人参加竞买,使司法拍卖更加公正、透明。

  为使网拍工作与执行工作更好的衔接,减少网拍工作中不必要的工作流转环节,便于竞买人更好地了解竞买标的物,今年1月,包头市中院将网拍工作重点转移到执行局,以便于两级法院网络拍卖工作的统筹管理。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上传拍卖标的334件次,成交案件26件,网拍的平均天数20天,网民关注累计达60余万人次,平均每件拍品有3370.8人次围观,本地区以外买受人人数占买受人总数的11.5%。成交拍品中,最高溢价率达到31.18%。网拍制度实施以来,包头市中院加大宣传力度,司法网拍逐渐为当地百姓熟知。(记者李春燕)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