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税局加强“营改增”行业管理成效凸显

03.02.2016  09:37

      2015年,包头市国税局深入研究探索“营改增”行业规律,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后续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办理“营改增”登记户9300户,“营改增”行业累计入库税收46448万元,增长3910万元,增长9.2%。
      一是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 制定《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指导性意见》及《补充通知》,对运输行业纳税人认定、收入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事项进行规范,不断完善对货物运输业的管理。
      二是加强对广告服务业税收管理。 下发《关于明确“营改增”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将纳税人从事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广告服务相关税收政策予以明确,确保将广告服务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对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管理。 将软件行业作为重点行业进行税收调研,发现有小规模纳税人对软件销售收入和“营改增”软件服务收入人为混淆的情形,通过提取软件企业混业经营情况数据进行分析,对疑点企业通知主管局加强核查和管理,防止信息技术服务业纳税人改变预算级次、逃避缴纳税款现象。
      四是加强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税收管理。 先后两次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核实,下发《关于融资租赁企业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融资租赁行业实行负责人制的分支机构不能适用差额征税和超过3%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下发《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税收情况调查的通知》,了解全市融资租赁企业收入情况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五是加强对电信业税收管理。 根据电信企业“营改增”运行情况,召开税企座谈会,传达最新电信业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对电信企业进项抵扣范围、汇总纳税等有关政策予以明确,进一步加强了电信企业“营改增”后的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