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大精神 加强红十字理论研究——内蒙古举办新时期红十字会理论研讨班

26.05.2015  11:23

  本报讯(李鑫)5月18日至22日,内蒙古自治区新时期红十字会理论研讨班在江苏苏州举行。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马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顾问洪俊岭等领导和苏州大学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十大”精神、红十字工作理论与实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三个专题,为学员们进行了授课。在开班仪式上,苏州大学副校长陈一星致欢迎词,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菊茹作动员讲话。自治区人大、政协、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厅、审计厅、卫生计生委等单位联系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各盟市分管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以及部分旗县(市、区)红十字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共6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17人。这次培训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海燕跟班参与管理并在开班式上讲话。

郝林娜副会长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人道外交工作的情况。她强调,内蒙古红十字会战线的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红十字会“十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国家“一带一路”外交战略的重要意义和历史机遇,发挥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紧密配合国家大战略,有所作为,把内蒙古的红十字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苏州大学教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池子华就中国红十字会的现状、制约未来发展的因素及新时期红十字改革等有关问题在理论层面进行了探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顾问洪俊岭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苏州大学高峰教授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刻背景、具体路径以及如何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凸显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等问题进行了讲授;王卫平教授介绍了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及其现代启示相关内容;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马强结合红十字运动发展史、上海市红十字会工作经验做法,引领大家对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进行了深刻思考;苏州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郝如一作了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的契合与践行”的报告;吴铁钧副教授讲述了“社会团体的团体凝聚力建设和激励机制”。

学员们普遍反映,听了领导和专家学者的讲课感到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学习贯彻“十大”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了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而且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习了先进地区红十字会的工作经验,找到了自身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邢喜成作培训总结,他希望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各地红十字事业发展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努力开创内蒙古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