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卫星锅疑被非法干扰 “网络机顶盒”趁机做广告
从今年4月份开始,青山区部分使用卫星锅的用户发现无法收看电视节目了,怀疑是受到了无线电干扰。9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明确表示,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安装地面卫星锅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安装无线电干扰信号也属于违法行为。市文化执法局则表示,虽然安装无线电干扰信号的行为违法,但是因为没有专业设备,执法存在难题。
私装卫星锅疑被非法无线电干扰
从4月上旬开始,家住青山区赛音道2号街坊的苗先生发现家中的电视无法收看,但是通过遥控器查看卫星接收设施信号,发现信号都是70%以上,也就是信号没有问题。他拨打当初安装卫星锅的售后电话,售后人员问清详情后表示,这并不是卫星接收设施出了问题,而是该区域内存在干扰源。
苗先生询问其他安装了卫星锅的小区居民,均被告知出现了同样的情况。“4月初到5月初这段时间,电视干脆看不成,电视机打开是黑屏,显示无信号。5月中旬以后我打开电视发现,干扰时有时无,白天好点,有时候也卡,但是还能凑合看,晚上从新闻联播开始,每隔十几秒就要卡一下,然后画面跳出无信号提示。”苗先生说,他准备安装一个网络电视机顶盒,这样既不存在违法问题,也可以正常收看电视。
对此,内蒙古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包头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机构目前主要负责广大农村牧区的卫星接收工作,城区卫星接收器的管理和查处均归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但是如果需要专业设备和人员配合查处,需由广电部门出具相关手续,可以配合查找干扰源。“私自安装地面卫星锅是违法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安装无线电干扰信号也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给通信、航空等造成干扰和威胁。”该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发现小区周围存在干扰源可以向地方相关部门投诉,包头无线电管理处不受理个人投诉。
“网络电视机顶盒”趁机做广告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4年12月,市综治办、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严禁私自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明确凡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均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影响较坏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包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监管和查处的执法四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执法职能划归该大队,但是截至目前,并没有收到过有关无线电干扰源的举报和投诉,也没有开展过类似的执法。“虽然这一块执法职能划归我们,但是因为没有相关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难以查找到干扰源,执法存在难题。”这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常规的执法是拆除地面卫星锅,从去年12月份到现在,已经拆除地面卫星锅几百个,但是因为老百姓的不配合,入户拆除执法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与此同时,从6月初开始,青山区诸多小区内出现了安装“网络电视机顶盒”的小广告。“家里有宽带的用户就可以安装,只要保证网速在4M以上,看电视一点也不卡,安装上可以收看500多个台,而且对电视型号和新旧没有要求,价格最低的260元,最高的450元。”记者致电小广告上所留的电话,对方的客服人员称,目前青山区多小区均存在卫星锅受干扰无法收看电视的问题,所以才大面积散发传单推广“网络电视机顶盒”。(记者 李亚强)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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