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办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土地利用情况审核确认会议

21.07.2016  17:37

根据海关总署 办公厅关于请提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土地利用情况的通知》(署办加函〔2016〕63)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批办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召集自治区国土厅、住建厅、呼和浩特海关、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就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我区目前仅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一家纳入此次土地利用普查范围。会议就出口加工区土地利用评估、部分土地退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内容听取了各单位意见。

        会议由口岸办副主任杜成福主持,口岸一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