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公正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7日电(郝芳芳、曹桢)公平正义,始终是法律机构追求的核心价值。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17日,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在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6年,内蒙古检察院健全冤假错案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0件、撤案411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360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16人、不起诉174人。
对于刑事审判,内蒙古检察院同样不断强化监督。2016年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9件。一年来,内蒙古检察院还会同内蒙古公安厅对全区440个派出所的刑事执法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建立由事后纠正、出事追责转变为防微杜渐、前置预防的机制,促进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
2016年,内蒙古检察院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行为,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害性的,决定不批捕1932人、不起诉47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1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同比上升44.0%。
在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方面,马永胜说,一年来内蒙古检察院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910件。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查,清理纠正302人。
马永胜特别指出,罪犯王豆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一直未被收押投监。内蒙古检察院对此挂牌督办,并组织医学鉴定,最终使该犯投监服刑。
在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方面,内蒙古检察院过去一年依法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提出抗诉140件,法院改变原判决结果110件。
对虚假诉讼,检察院加强监督力度。2016年,对一名作出虚假宣告失踪判决、帮助他们片区孤儿养育补贴的法院,以枉法裁判罪立案侦查,并及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了错误判决。
司法不公背后,藏着的可能是职务犯罪。马永胜在报告中说,2016年,内蒙古检察院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96人。乌兰监狱民警李树和利用担任分监区长职务的便利,以调整工作岗位、办理劳动积极分子等名义,先后收受16名服刑人员贿赂共65000元,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马永胜说,2017年,内蒙古检察院将坚守法治生命线,持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