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强基础 重实效 扎实推进今冬明春农村牧区专项工作
新年伊始,兴安盟司法局立足三项司法行政重点职能,认真部署农村牧区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工作,各旗县市司法局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推进农村牧区法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元旦过后,各旗县市司法局借助“宪法宣传月”活动余热继续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突泉县司法局在九龙乡组织“迎新春庆元旦”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干群联谊活动,在增进干群感情的同时培养大家的法律文化素养;阿尔山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为广大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开办法治驿站,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一次为孩子们讲解少年儿童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既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培养了学生法律思维,又保障了留守儿童寒假期间的安全。
二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做好矛盾排查化解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大事不出旗县”活动,从1月1日至31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特别是对婚姻、赡养、债权债务、劳务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纠纷,进行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做到乡镇不漏村(居),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各村、社区调委会每两周进行一次排查,对棚户区改造、十个全覆盖工程区域采取专人负责、重点排查,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各旗县市司法局结合“变冬闲为冬忙”活动,根据各自实际,部署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1月4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从2016年1月份开始,利用每周五上午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以司法所为单位轮流培训,培训后要求服刑人员统一进行思想汇报;1月10日,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司法局陆续开展救助贫困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活动,为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送去米面粮油,鼓励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争取就业,教育他们尊法守法,做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