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名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03.09.2018  13:02

  记者从自治区妇联了解到,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选树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自治区妇联决定启动2019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推荐程序。本次评选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推荐的渠道(可以自荐、他荐、单位推荐),力求评选出全区范围内最优秀的妇女典型。

  据介绍,本次评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三八红旗手10名。征集时间为9月1~30日。符合条件的女性可登录内蒙古妇女网或“北疆女声”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公开征集专题网页”查看并报名。报名条件为:1. 18周岁以上的内蒙古女性公民。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5.原则上获得过盟市级三八红旗手或盟市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盟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特殊情况经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可例外。6.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牧民、在旗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含副厅级),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含副厅级),不参评自治区三八红旗手。8.各地推荐的专兼职妇联干部及执委中,专职妇联干部原则上最多1人,注重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9.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