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9.06.2017 14:42
本文来源: 政府
2017年5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各级政府专项补助的资金构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所筹资金全部用于社会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居民个人不再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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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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