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城发公司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毫沁营热源厂排污总量申请的批复

10.10.2015  12:31
呼环总量字〔2014〕18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呼和浩特市城发公司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 集中供热工程 - 毫沁营热源厂排污总量申请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核准城发公司建设集中供热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函》(呼城发发〔2013〕3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原有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设计热源为5×116MW燃煤热水锅炉,目前在厂址选择、供热规模及范围、管网布设不变的情况下,将燃煤锅炉更换为5×116MW燃气热水锅炉和2×25MW电锅炉,并将10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作为风电调峰供热示范区(风电供热系统拟作为热源厂的调峰热源)。原有项目已有总量手续(呼环总量字〔2012〕6号)。项目属于环评变更。 厂址位于呼和浩特市沙梁村以西,东侧为东站东街,北侧为110国道,东距沙梁村约83m。 二、新建项目排污量核定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目前申请总量指标,项目所需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仍由原有项目替代小锅炉和城发公司现有热源厂(桥靠、三合村)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程及低氮燃烧器工程形成的削减量中调剂。       2014年2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